领 导 致 辞
组 织 机 构
办 事 指 南
    旅行社初审工作
    星级饭店评定工作
    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初审工作
    导游员、旅游饭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
    旅游投诉工作
    九台市旅游接待推荐单位评定
公 开 承 诺
政 策 法 规
政 务 动 态
办 事 指 南  

  市旅游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,办事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。例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、《导游员管理条例》、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、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规定》及《吉林省旅游管理条例》。具体公开履行职责的办事依据、条件、程序及时限如下:

  (一)旅行社初审工作

  (二)星级饭店评定工作

  (三)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初审工作

  (四)导游员、旅游饭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

  (五)旅游投诉工作

  (六)九台市旅游接待推荐单位评定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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