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 导 致 辞
组 织 机 构
办 事 指 南
旅行社初审工作
星级饭店评定工作
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初审工作
导游员、旅游饭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
旅游投诉工作
九台市旅游接待推荐单位评定
公 开 承 诺
政 策 法 规
政 务 动 态
办 事 指 南
市旅游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,办事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。例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、《导游员管理条例》、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、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规定》及《吉林省旅游管理条例》。具体公开履行职责的办事依据、条件、程序及时限如下:
(一)旅行社初审工作
(二)星级饭店评定工作
(三)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初审工作
(四)导游员、旅游饭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
(五)旅游投诉工作
(六)九台市旅游接待推荐单位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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